在申请和领取完税证明时,需要注意以下事项:
及时申请。为了避免影响正常业务活动,建议纳税人在需要使用完税证明前提前申请,以免错过有效期限。
妥善保管。完税证明是重要的法律凭证,一旦遗失或损毁,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建议纳税人妥善保管好完税证明,并及时复印留存备份。
按规定使用。完税证明只能用于申请时所述的事由和种类,不能随意更改或转让完税证明,否则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或者被视为违法行为。
时点存款证明是常用的一种存款证明,广泛用于出国留学签证、工程亮资等方面。由于不同银行对于时点存款证明开具要求的不同,因此也出现了一些方便性上的差异,例如绝大多数银行都要求开出存款证明是要资金过夜的。
存款人提供的存折(单)必须是银行本所(柜)开立的合法、有效的储蓄存折(单)。不得为他行的存折(单)提供存款证明。凡已用作挂失、失效或被依法止付、冻结的存折(单),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。
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,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,必须与存折(单)余额相等、币种一致。
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,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。如未满三个月支取,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,方可取消“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”的限制。
按照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,个人所得税法定完税证明主要有两类:一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,依纳税人要求开具的代扣、代收税款凭证;二是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主等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缴税时,由地税局开具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