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 > 首页 >详细页面
    联系我们

    地址:广东

    联系:王经理

    手机:

    小程序

    佛山饮料销毁公司,专业的销毁

    2024-01-25 03:00:02 78次浏览
    价 格:面议

    如果要集中销毁,法律依据是什么?(说明一下: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因停止生产经营、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食品采取补救、无害化处理、销毁等处置措施。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食品的,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依法处置不食品。由此来看,食品要销毁的话,应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来销毁,并未提及由监管部门集中销毁。)

    网友评论
    0条评论 0人参与
    最新评论
    • 暂无评论,沙发等着你!
    被浏览过 223291 次     店铺编号31370189     网店登录     免费注册     技术支持:佳买卖     专属客服:颜艳珍    

    7

    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