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3 三级资质标准
3.3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3.3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(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)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
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员、试验员、材 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50 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